前幾日,一則發生在上海迪士尼的視頻火了。據說是因為被8歲男孩“摸了屁股”,一位女性上前理論,結果被男孩媽媽又打又罵,在視頻中人們可以清晰地看到,這位母親不僅罵的話相當難聽,動手打人時的面貌也異常猙獰,而被占了便宜的女孩則相當被動。
打人的男孩媽媽因兇惡猙獰的形象遭到網友一面倒的譴責
在性騷擾被全社會討伐,熊孩子也被嫌棄的輿論環境下。人們會怎么看待這起沖突不言而喻——幾乎是全民譴責這位男孩媽媽。一些高贊評論表示,小孩子未必是無意碰到的,這種情況需要警惕;還有人敏銳地指出,“小孩子可能是無意碰到的,但是這個媽媽的行為其實是告訴了孩子,即使你是故意摸的也有當媽的給你撐腰,流氓就是這么教出來的。”而在輿論關注之前,警方已經有了行動,男孩母親丁某賠償女游客蔡某1000元。
當事人經濟上被懲罰,輿論上受譴責,按理說事件到此結束即可。但讓人無法裝看不見的是,在譴責這位男孩媽媽的輿論聲浪中,出現了這樣的聲音——
“別說了,能不能人肉一下,不能讓姑娘白挨打啊”,這條評論有3萬8千贊;“人杰地靈地方來的,畜牲媽帶畜牲崽”,1萬贊;“屁股一撅就拉一坨崽,只管生不管養,垃圾培育場”,9千贊;“垃圾都是一窩一窩出現的”,7千贊;“猜產地了,蘇北白完予象”,1千贊。還有人建了#迪士尼摸屁股 人肉#這樣的標簽,已經有一千四百多條內容,閱讀數500余萬。標簽下很多人表示,“8歲!他還是個孩子!請大家不要放過他!”
這次網友發起的人肉甚至造成了誤傷
這句話有戲謔成分,是人們對“輕饒孩子”這一現象反感而產生的固定句式。然而在這個譴責、噴臟話、歧視、人肉此起彼伏的大狂歡場合,這就是一句真心話。還記得不久前“對摔狗者發出死亡威脅”事件中,逗狗兒童所在學校班級都被人肉出,并被威脅的事情嗎?這就是一種赤裸裸的威脅,一起赤裸裸的網絡暴力。
互聯網發展到今天,網絡暴力已經成為一種愈演愈烈的現象。由于社交媒體的普及,聯系大量陌生人從未像現在這樣容易,而行為粗魯或者惡言漫罵給施暴者帶來的成本從沒有像現在這樣低。微博這樣的工具甚至賦予了人們直接與名人或者新聞中的陌生人溝通的能力,而讓自己的憎惡之情影響到當事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發表粗魯、帶有攻擊性的言論。又由于互聯網具有匿名性,你的叫罵不會影響你的人際關系或者就業前景,因此很多本就有攻擊傾向的人都變成了“網絡暴民”。(海倫·劉易斯《鏟除網絡空間的“惡”》)
有人會強調網絡暴力存在的合理性,甚至抗拒“網絡暴力”這個詞,因為在很多人看來這類事情通常是“正義”的,他們是“網絡俠盜”,是“鋤強扶弱”,怎么能叫“暴力”呢?甚至一些學者也認為,網絡暴力的一大特點是,參與者打著道德的名義對自認為不道德、不公正的現象進行討伐。在他們眼里,要不是他們參與討伐,這位男孩媽媽豈不就被輕輕放過了?
網絡暴力無法保證自己是公正的,甚至與道德、正義毫無關系
然而網絡暴力的參與者,是沒有辦法保證自己是處在公正位置的。前面提到的“對摔狗者發出死亡威脅”事件,那些發起人肉的愛狗人士和大學生,何嘗不是把自己的做法當成了“伸張正義”,何嘗不是順著輿論行事?只不過是后來媒體強調他們騷擾得太過分,以致摔狗者家人要割腕自殺后,輿論才出現了反轉。
網絡輿論對一件事進行評價的可信度,是相當可疑的。媒體或自媒體可能會把一個事件塑造為完全不同的面目,輿論評價就會相當不同。與之形成對比的是法律案件、人類數千年的法制文明告訴我們,評價一個人有罪無罪,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必須要有充分的調查,法庭上要給被告反駁的權利,要經歷法庭質證,還需要非法證據排除。只有經過這些程序,法律的判決才有可信度,就這樣,不管是中國還是外國,還時不時會出現一些錯案。
更何況,一些網絡暴力根本與不道德、不公正毫無關系,完全是基于獵奇和娛樂心理,充滿了盲從和宣泄因素。
發生在一月前的慶陽女孩跳樓事件,就是一個典型,而且是一個從現實延伸到網絡的暴力圍觀事件。從網友發布的現場視頻來看,在救援人員勸導李某某的同時,樓下卻不斷出現起哄的聲音,有人鼓掌,有人讓她趕緊跳。“從下午1點多跳到6點多,跳不跳啊,慫慫把驢都慫倒了!” 現場網友拍攝的一個視頻中,一名女子這么說道,旁邊有人聞言哈哈大笑。這些圍觀視頻上傳到了短視頻和直播平臺,實時直播,有的視頻標題就是“你總是不想跳啊!”“要跳趕緊跳,影響交通的!”評論里是“倒是跳啊,坐那兒猶豫什么?”“快跳么,看完你跳樓,我還要去接娃娃了。”短視頻平臺出現自殺跳樓的視頻,并不是孤例,而且評論中總是充滿了起哄的人,“上去踢一腳”“走開讓跳”“不想活了讓跳么,誰又擋不住一個不想活的人”……
慶陽事件中,從快手到微博和貼吧李某跳樓的四個多小時,慶陽市民有百人以上圍觀,有幾個人在現場起哄,鼓掌,有十多人(或更多)在快手之類的直播平臺發布含有鼓動,譏笑跳樓女子的語音和文字的小視頻,催促李某"要跳就快跳",言行丑惡至極。
然而在此之后,輪到慶陽人被地圖炮式地“網絡暴力”。大量非慶陽籍的網民涌入慶陽貼吧,上數百條污言穢語難以盡述,有人稱“讓慶陽來一場地震”要震死全慶陽人,有人稱最好給慶陽來一顆“原子彈”,馬上有人跟貼“我捐兩顆”。甚至有人造謠某地五十名慶陽籍員工被辭退,原因是“因為你是慶陽人”,還有人造謠某高校一名學生被同宿舍的舍友狂揍,理由是“誰讓你是慶陽人”。有人還搜索到了涉事教師吳某上大學的兒子的照片和個人信息,在各貼吧(包括他就讀的大學貼吧)大范圍散發,用誘導的語言引導大學學生"鄙視他",看不起他,希望學校開除他,稱"就是要讓他也去死”。
杜絕網絡暴力不容易,但好社會應該對此堅持不懈
以上這些都是“網絡暴力”,無論是否打著“正義”或“道德”的旗號。那“網絡暴力”與“輿論譴責” 有何區別?區別就在于是否“克制”,一旦使用攻擊性、侮辱性、謾罵性、誹謗性等言論,采取侵犯隱私的人肉手段,以實現情緒宣泄為目的,就可能涉嫌網絡暴力。
想杜絕網絡暴力,可以說非常不容易。因為在網絡之上,人與人之間是物理隔離的,以色列海法大學2012年的一項研究顯示,在爭論當中,如果參與者相互之間無法看到對方的眼睛,爭論就更容易變得不文明,這是網絡世界所特有的問題。
但是,想要建設一個好社會,就要不斷采取針對性的行動。輿論必須有反思,必須發出正確的聲音,在迪士尼“摸屁股”這樣一邊倒的事件中,也要堅持批評網絡暴力。
同時,法律上也要采取行動。2006年美國發生13歲少女梅根不堪網絡暴力因而自殺的事件后,美國法律界就開始進行相關法律建設,到目前為止 ,美國將近半數的州均有涉及網絡暴力的法律條文,對實施網絡暴力行為的量刑由三個月到十幾年不等。對于我國來說,也要考慮推動《反網絡暴力法》的制定,明確平臺責任,明確個人責任,考慮不同級別的懲罰手段,從禁言、注銷賬號,到行政罰款、行政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責任等等。
梅根母親手持梅根的遺照
英國作家安東尼·克拉瓦恩曾經表示:“二十世紀80年代我經常去現場觀看球賽,整個場面相當可怕。我不明白自己為什么置身于一群像猴子一樣喊叫并向黑人球員亂扔香蕉的人當中。”而如今,這種行為現在在英國已經聞所未聞了。這表明,不好的社會現象是有可能得到治理的,只要社會各界不懈努力,我們期待“人肉孩子”式的網絡暴力總有一天不再成為困擾社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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