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法律比臺灣公道,反觀臺灣,身家性命受到威脅時,還要考慮是否防衛過當……
江蘇昆山警方昨日(1日)通報“8⋅27”于海明致劉海龍死亡案結果,認定“反殺者”于海明正當防衛,無需為劉海龍之死負刑事責任,該案件已被依法撤銷。
這一結果,讓大陸互聯網上幾乎激起一邊倒的贊譽。消息也第一時間傳到臺灣輿論。島內媒體對這一大陸熱點事件也頗為關注,尤其是綠媒。
2日,臺灣《自由時報》2日題為“‘昆山龍哥’砍人反遭奪刀殺死,騎士正當防衛無刑責”的報道稱,昆山市公安局和江蘇檢察院公開表示,(在這起案件中)自行車騎士是出于正當防衛,所以不需負刑事責任。讓不少網友大呼爽快“正義沒遲到”!

此前,《自由時報》也在一直關注該案件,其對大陸“強國”的稱呼只是在展露“敵意的頑固”↓

臺灣《自由時報》8月30日報道截圖
2日,臺灣綠媒某果日報也對江蘇警方的通報進行了報道↓

報道梳理了案發全過程,稱昆山警方薦請檢察官提早介入調查,結果在1日出爐,檢方認定于姓騎士在生命受威脅下不得已的反抗,當屬正當防衛無罪提前釋放。
臺灣“中時電子報”等媒體此前也對案件進行過報道↓

“中時電子報”8月30日報道截圖,GG意為“完蛋了”。
相比于媒體的平鋪直敘,島內網友的反應倒更“激動”。
在綠媒的留言區,畫風與平日里“對大陸不友好”的基調相去甚遠。
有網友聯想起此前發生在臺灣的一起案件:
于是,有網友回復他:

然后,樓就這樣歪了……
有網友認為,案件結果出爐,大陸的法律比臺灣公道,反觀臺灣,身家性命受到威脅時,還要考慮是否防衛過當……↓
于是,有網友總結道:

還有網友直接喊話蔡省長:

幾個月前,臺灣媒體也曾報道過島內另一起案件:

臺灣“中時電子報”2018年5月3日報道截圖
報道稱,2014年9月,臺灣吳姓男子與另一位林姓男子在桃園好市多南崁店停車場因停車問題產生糾紛,林男持鋁棒攻擊吳男,吳男推了林男一把,導致林男頭撞地,傷到嗅覺神經,吳男也因此被桃園法院認定為防衛過當。
臺灣法官給出的理由是,雙方體型差距很大(吳姓男子身高178公分、體重約122公斤;林姓男子身高167公分、體重約62公斤),吳姓男子要防止繼續挨打可以奪走鋁棒,卻選擇推人,顯然防衛過當,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并緩刑5年,還得賠償200萬新臺幣(約合44.5萬人民幣)。
此事在當時也曾引發不少爭論,有島內網友認為法院判決失當,法官無知比例太多,所以臺灣司法才會存在問題。
當時,臺灣網友也是一片哀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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